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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流知识

在保税区设立物流企业的程序是什么

       投资者在保税区设立外商投资物流企业,应当向管委会提出申请。管委会应当在收到齐全、合法的申请文件(以下简称申请文件)之日起20日内,会同有关部门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,在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3日内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。
       投资者在保税区设立其他物流企业,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。管委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,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登记的决定。对核准登记的,发给营业执照。管委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审核权限以外的申请,应当报管委会审批。管委会对审批权限以外的申请,应当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10日内转报市主管部门审批。企业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办理海关、税务、外汇管理、商品检验等登记手续。投资者应当按期出资,并履行验资手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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